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高考动态 高考动态

2020年湖南高考政策,湖南2022高考政策

tamoadmin 2024-06-11 人已围观

简介1.2020湖南高考改革后,除了全国统考语数外,其他的实行6选3,2.湖南科技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3.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4.2020年高考分数线湖南5.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6.湖南高考志愿有几个批次,本科专科志愿可以填多少个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

1.2020湖南高考改革后,除了全国统考语数外,其他的实行6选3,

2.湖南科技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3.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4.2020年高考分数线湖南

5.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6.湖南高考志愿有几个批次,本科专科志愿可以填多少个

2020年湖南高考政策,湖南2022高考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湖南女子学院。英文名称:Hunan Women’s University。

第四条 上级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学校招生国标代码为11538,省内代码为4342。

第五条 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湖南女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招生总计划及分省计划、招生类别及其规模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招生各环节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预留计划数,对于生源较好的省(区、市),认为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条 我校只招女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为英语语种,学校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不建议非英语语种学生报考。

第十二条 除新疆考试院文件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采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他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第十三条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学前教育、空中乘务等专业;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高1.62至1.75米之间且面试、体检合格。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

第十五条 学校文理科提档比例为1: 1.01,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普通文理科考生专业录取原则

(一)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退档。

(二)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录取

(一)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采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他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区)相应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我校投放了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如生源所在省份无明确政策规定,则按我校录取规则录取,原则如下:1.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成绩再相同,则再按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从高到低录取;2.音乐类、舞蹈编导专业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网及招生公众号公布。

第十九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措施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第二十二条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和“三等2200元”3个档次。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办理先入学后缴费手续,同时为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及时确认信息办理回执(注:凡我省高考录取新生可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招生就业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

招生热线:0731-82766112、82825069

传真:0731-82766112

学校网址:招生网址:邮编:410004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湖南女子学院

二○二○年四月

2020湖南高考改革后,除了全国统考语数外,其他的实行6选3,

在2021年的湖南高考中,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依然跟往年一样,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但是湖南省在2020年7月3日发布的《湖南省进一步调整高考加分政策实施办法》中表示,从2023年高考开始将逐年减少少数民族的加分分值。2023年将从20分降至15分,2025年该项加分分值降至10分。还会逐步减少少数民族中享受加分的地区,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从2025年起将不再享受高考加分政策。所以到2025年高考还能够享受湖南高考加分政策的少数民族地区为,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其余少数民族地区均不能在享受该政策。同时华侨、归侨子女的高考加分分值也会从2023年高考开始减少,2023年将会从10分减少至5分。并且从2023年高考开始,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适用范围也将缩小至湖南省省属高校高考投档录取中使用,华侨、归侨子女的高考加分项适用于全国招生高校投档录取使用。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优惠信息及专项计划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1.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3.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2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10分。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6.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湖南科技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1,所有开设的九门课都要学,而且要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才行;2,六选三一般会在高一第一学期结束前要选好,即使你没选另外三门,在学业水平考试没结束前,都要学习,不能放弃,这是高考录取参考的一个条件。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湖南科技学院,英文译名为“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部标代码为10551,学校所在地----湖南省永州市。

第三条 湖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以“有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为指导思想,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政策、生源计划和录取结果均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主管校领导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湖南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和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分组和监察分组,主管校领导任工作分组组长,纪委书记任监察分组组长。

第七条 学校教务处下设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学校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开展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做好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全面系统、实事求是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学科建设、毕业生就业等情况;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方面情况,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及时报送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等。

第八条 学校的通讯地址为: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邮编:425199;联系电话:0746—6382188(兼传真);学校网址:www.huse.edu.cn;电子邮箱:husezs@163.com。

第三章 录取要求

第九条 考生所录取专业相关文化考试科目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及格分数,学校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当年招生政策对考生科目成绩要求作出适当调整。

第十条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且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及英语口语合格。日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日语或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在大学学习期间,学校只开设英语公共课程。

第十一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所需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份相应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区)相应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均采用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如生源省份举办了摄影专业省级统考的,摄影专业则采用所规定的省级统考成绩;如没有举办摄影专业省级统考的,摄影专业则采用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音乐学采用音乐类省级统考成绩。舞蹈学采用舞蹈类省级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采用编导类省级统考成绩。如生源省份举办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采用所规定的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山东省认可其他院校相同专业名称的校考成绩。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区)体育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三条 学校承认各省(市、区)按政策享受的加分,承认按政策允许降分投档的考生。

第十四条 艺术、体育特长生的录取等依据教育部、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湖南科技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应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为顺利就业,报考音乐学专业建议男生162cm(含162cm)以上,女生153cm(含153cm)以上。

应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为顺利就业,报考舞蹈学专业建议男生168cm(含168cm)以上,女生158cm(含58cm)以上。

应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为顺利就业,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有以下建议:

1.年龄:法定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200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相貌身形: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过度肥胖或营养不良,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

3.皮肤:着夏装时体表暴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和色素异常、无影响肢体功能的疤痕、无纹身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4.身高:女,162cm-175cm;男,173cm-185cm。

5.视力:每眼裸眼或戴镜视力(c字表)应当达到0.5及以上(裸眼视力不能达到上述标准的事先配好矫正镜并携带参加体检);无色弱、夜盲、弱视和视野异常,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者创伤后遗症。

以报考上专业建议五官端正、四肢健全、口齿清楚,没有其它身体上的缺陷。

第十六条 学校对应届生、往届生及社会考生一视同仁,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厅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在各省(市、区)负责高校招生录取行政部门和工作机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顺序志愿的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的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健康状况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分数相同时,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专业,即:各专业优先将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各专业在第一专业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再将第二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须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各专业在第二专业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再将第三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须未被第一、二专业志愿录取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以此类推。

当考生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和录取具体情况,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艺术专业录取规则:湖南省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编导类、摄影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他省份,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广播电视编导等六个专业,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认可其他院校相同专业名称的校考成绩,按其高考文化成绩高低排序,成绩相同时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其他省份,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高低排序,择优录取。总分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总分、综合成绩、专业成绩均相同时,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同时报考美术类五个专业的录取规则遵循第二十条之规定。

第二十二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他省份,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的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在总分或投档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规则:按照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执行,学校按照投档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调剂、总分低且录取满额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核确认以后的名单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费用,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热门专业(含特色精品专业)按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若发现有不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学校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发现在考试或录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学校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立由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构成的奖、助、贷、补、免基金,从学生年度学费中按规定比例提取。分校、院两级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学金。特别优秀学生和特困优秀学生还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同时,学校积极争取各种社会资源设立专项助学基金与优秀特困生奖学金。

第二十八条 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捐资助学和减免部分学费等措施予以帮助。学校倡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学生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湖南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湖南科技学院学士学位。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6383891,学历证书查询网址:www.chsi.com.cn。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湖南科技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及湖南省文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湖南科技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的招生,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2020年高考分数线湖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部标代码为12658。

第三条 学校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湖南理工学院主办的独立学院,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沿岸开放城市——湖南省岳阳市。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招生就业办为学校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检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的通讯地址为:湖南省岳阳市湘北大道,邮编:414006,联系电话:0730-8648876,传真:0730-8640244。电子邮箱: hnistzsb@163.com,学校网址:www.hnist.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教务管理、学生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务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经学校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做好本校本科招生计划预留及使用。预留计划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程序审批。主要用于平衡本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上线生源,及用于对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规范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 学校选拔能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

第五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录取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进行招生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擅自改变招生录取计划。

第十六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必须注意做好招生期间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丢失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不得泄露内部有关招生工作的信息。

第六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十七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且必须英语口语测试合格,英语高考单科成绩90分以上。

第十八条 非英语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入学后,公共外语实行英语教学。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校原则上按不超过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根据考生志愿及录取情况,招生就业办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队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二十一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如果考生所有填报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可以调剂到相近专业,不服从调剂,则退档。 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以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按单科成绩高低录取。对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则按照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否则作退档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十二条 体育教育专业湖南省外体育考生文化上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往低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女生,其次按文化+专业统考分的综合成绩)。在湖南省按文化+专业统考分的综合成绩由高往低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统考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二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形体端正,没有残疾。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收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入学前,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第九章 特别说明

第二十八条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正在启动独立学院转设工作,2020级及以后的学生颁发的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2020年各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三十条 其余事项参照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2020年5月

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湖南省2020年高考工作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举行,会上公布了今年高考成绩情况及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一本550分,二本526分,三本501分,高职专科200分;理科一本507分,二本464分,三本433分,高职专科200分。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今年的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如下:7月26至27日,填报本科提前批志愿(含该批的国家专项计划);7月26日至8月1日填报其他批次志愿。另外,相关批次还安排了征集志愿。

具体安排为:本科提前批中的“军事院校”“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省内基层农技水利特岗人员”“民航飞行学员”征集志愿时间是8月11日8时至12时;国家专项计划和本科提前批中的“艺术类专业”征集志愿时间是8月17日8时至12时;

本科一批征集志愿时间是8月24日8时至18时;本科二批征集志愿时间是8月31日8时至18时;本科三批征集志愿时间是9月8日8时至18时;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时间是9月17日8时至18时、第二次征集志愿时间是9月20日8时至18时。请考生关注各批次志愿填报时间,及时填报志愿。

根据招生工作日程安排,今年录取工作定于8月8日至9月21日进行。湖南继续严格执行“不点录”“不补录”“不违规降分录取”等政策,按照教育部“六不准”“30个不得”的要求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继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推进招生录取规范化、透明化。

录取期间向社会公开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及现场受理举报地址,安排专人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核查处理。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将进驻录取现场进行全程监督。

湖南高考志愿有几个批次,本科专科志愿可以填多少个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是由湖南工商大学和吉利控股集团共同举办,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国家教育部审定确认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院将从长沙市望城区迁址于湖南省湘潭市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英文名称:Beijin College, Hunan University Of Commerce;国标代码为12651。

第四条 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学生的录取和毕业分别进入国家教育部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和普通本科学历电子注册系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湖南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并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学院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和制定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八条 2020年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面向全国16省(市、区)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考生需参加生源所在地组织的口语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方能报考。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以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为宜。

第十条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当年度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学院视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对于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分布设定专业投档级差,尽量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可降一个分数级差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尽量调剂到同学科相近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主动通过学院公布的电话联系确认录取,未确认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批次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的最低要求为CC,必测科目的等级最低要求为4C1合格。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加选测科目等级分计算录取分,等级加分标准为A+加5分,A加3分,B+加1分。

第十五条 浙江省招生专业(类)不限定选考科目范围。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计入投档、分档成绩。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可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如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好的考生。

第十八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公布,网址,咨询QQ:1520841961, 咨询电话:0731-55557887,

投诉电话 0731-55557888。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院对复查发现的问题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予以退回。

第二十条 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基金

第二十一条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各项代收费(含教材费、学生体检费等)费用,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立由综合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学金组成的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在某些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此外,学院还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优秀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学生还可享受国家级奖助学金。

第六章 特别说明

第二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的政策要求,经湖南省有关部门批准,从2018年1月开始,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已由湖南工商大学和吉利集团合作办学,学院的办学地点变更为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校区占地1000亩,位于潭州大道东侧,与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相邻。

第二十四条 2020级新生全部在湘潭校区就读。

第二十五条 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正在启动独立学院转设工作,拟转设为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二本院校),2020级及以后的学生在学院转设更名前毕业,将颁发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的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如在学院转设更名后毕业,颁发的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主动通过学院公布的电话联系,确认已完全了解上述事项,未确认的考生一律做退档处理。 湖南考生原则上需到校确认。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如果教育部批准了学院的转设,则按相关规定,以新学校名义招生。

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

2020年6月

每年湖南高考志愿填报的时候,都会分为好几个批次填报,考生在填报的时候请确认自己填报的是哪个批次,不同的批次相同的院校录取分数线可能完全不同。下面我为大家介绍关于2020年湖南高考志愿有几个批次的相关知识、湖南高考本科专科志愿设置可以填多少个的相关知识。

一、2020年湖南高考志愿有几个批次

12.高考志愿按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另设“单科优秀考生”志愿和“国家专项计划”志愿。

本科提前批设“军事院校(含武警院校,下同)”志愿栏和“非军事院校”志愿栏,其中“非军事院校”志愿栏下设“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提前批)”“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村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基层农技水利特岗人员”“ 民航飞行学员”和“定向”志愿栏;本科一批设“高水平艺术团”“ 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非定向”“定向”“民族班”“预科班”志愿栏;本科二批设“非定向” “定向”“预科班”志愿栏;专科提前批设“定向培养士官”和“其他院校”志愿栏,其中“其他院校”志愿栏下设“非定向”和“定向”志愿栏;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批只设“非定向”志愿栏。

艺术类专业志愿设置办法按《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20〕1号)的规定执行。

“国家专项计划”志愿栏设10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单科优秀考生”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不设服从志愿。

在本科提前批中,“军事院校”志愿栏设10个学校的平行志愿;“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村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基层农技水利特岗人员”“ 民航飞行学员”志愿栏各设1个学校志愿;“非定向”志愿栏和“国家专项计划(提前批)”志愿栏设2个学校志愿(分一、二志愿);“定向”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

本科一批至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的“非定向”志愿栏设10个学校的平行志愿。本科一批中的“高水平艺术团”“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不设服从志愿。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中的“预科班”志愿栏和“定向”志愿栏各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本科一批的“民族班”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

在专科提前批中,“定向培养士官”志愿栏设10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其他院校”志愿栏中的“非定向”和“定向”志愿栏各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

二、湖南高考本科专科志愿可以填多少个 1、2020年湖南高考志愿填报样表填好的图解

2020年湖南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考生和家长一定要仔细阅读湖南高考志愿填报指南和相关注意事项,如有不懂可以咨询本站我,获取完整填报志愿样报可以微信扫码下面的二维码添加,发送湖南高考志愿填报,我们为你提供填好的样表。>>> 查看全文

2、2020年湖南高考志愿什么时候填报及填报时间安排

高考是我国最重要的国考,是承载千万家庭希望和决定千万孩子命运的关键性考试。能否进入心仪的大学、喜欢的专业,对孩子一生的发展至关重要。如果说高考是决定人生命运的第一道关卡,那么,分数只是比赛的入场券,志愿填报才是真正决定命运的时刻。2020年湖南高考志愿填报就要开始,考试可以登录湖南高考聚志愿网站( ),输入分数智能匹配大学系统,查看自己分数可以上哪些大学。本文我主要为大家介绍关于湖南高考志愿填报注意是和时间的相关信息。>>> 查看全文

3、2020年湖南高考志愿模拟填报系统网址登录及开放时间

2020年湖南高考招生教育考试院,每年都会开通高考志愿填报模拟系统,供考生们熟悉填报规则和流程,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登录湖南高考志愿模拟填报系统填报,本文我主要为大家介绍关于该系统的填报注意事项级开放时间等相关知识。>>> 查看全文

4、湖南高考志愿模拟系统,2020湖南高考志愿模拟填报网址

为帮助2020届湖南高三考生更加了解湖南高考志愿填报政策,熟悉志愿填报完整流程,湖南高考考试可以登陆湖南高考志愿填报模拟系统,系统用于考生查询招生计划,填写自己的模拟志愿,对湖南高考志愿填报流程有一个提前了解。>>> 查看全文

三、湖南高考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一、考生如何选择心仪的大学

(1)了解大学的真实情况

全面了解学校各方面的情况。如学校的办学历史、发展过程,是属于本科一批还是本科二批招生,是否属于"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学校的强势学科、特色专业有哪些,是否有重点学科,师资力量如何(院士、*、教授的水平和数量等),总体就业率怎样,保送研究生或考研录取的比例如何,文理科的均衡情况怎样,等等。

(2)寻找适合自己的大学

要考虑两点:第一个是由考生平时的学习情况、高考考分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家庭经济情况、其他情况等组成的自身竞争实力。无论哪个要素出现了缺陷,都会影响考生的整体竞争实力。第二个是学校的竞争实力。这虽然不是学校的综合排名,但是以综合排名为基础的,最终会反映到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上。最好掌握学校3-5年的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再准确判断并预测学校2010年的录取分数线。

(3)所选的大学要有梯度

有的考生在志愿填报表上,只报了1所或者2所学校。我国的现行招生政策是,前一批次的落榜一般不会影响后一批次的录取,院校录取到哪个批次就依据哪个批次所填报的志愿。提前批次录取的最大好处是增加了一次录取机会。对于本科第一、二、三批的考生,尤其是第一批次的考生,一定要知道"不报白不报,报了不白报"的招生录取规则。对于后续批次志愿,如果你不报,就浪费了一次或几次可能被录取的机会。高招报考中出乎考生与家长意料之外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不要以为自己分数高,就一定会在第一批次录取,而忽略后续批次志愿的填报。

(4)不能过于依恋大城市

大家都向往北京、上海、广州等发达地区的重点院校,这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是如果你要选择这些地方的学校,一定要根据自己的竞争实力。自身竞争力很强的考生,当然可以选择报考这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名牌院校和强势专业、热门专业,但这毕竟只是每年考生中很少的一部分。其他广大考生,则应将报考目光投向地方普通高校,在志愿填报中更加注重学校的办学特色以及教学水平。不能别人报哪里,你就跟着报哪里,要注重个性化的选择。

(5)第一志愿很关键

许多考生及家长名校情结很重,一心想进名校。高考志愿填报最关键、最核心、最重要的,是所报志愿尤其是第一志愿能否抛档、能否录取。因为重点名校的第一志愿录取率一般都在百分之百,要一矢中的。如果你冒险搏高,不留余地,就会导致风险很大。如果将所选择的学校适当下降一个档次,还可将所选择的专业适当上升一个档次。

二、各层次不同类别的大学对考生的录取要求

由于招生院校层次、类别不同,各层次的院校招生录取又具有不同的特点。例如公安院校、部队院校、国防生招生要进行面试,其政审和身体条件的要求也较严格;外经、外贸、旅游等专业对考生的身高、相貌以及外语要求相对高些;有些高校特别是一些重点院校或热门院校设置有分数级差,即第二志愿的考生要将高考成绩总分扣除若干分数后,才与第一志愿的考生一起排队安排录取,有的高校分数级差达50分;许多工科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普通高校按培养层次分本科和专科;在本科院校中又有重点院校和一般本科院校之分,一般本科院校又有二本和三本之分;从类别上分有综合性大学、理工类院校、师范院校、军事院校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院校,其招生录取新生的要求是不同的。因此,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全面了解高校招生的要求。

(1)声誉较高大学要求

声誉较高的大学在师资力量、设备条件、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在全国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招生的要求和特点是:强调第一志愿,注重高考总分与相关科目成绩,重视学科竞赛获奖者、科技发明奖获得者和专项特长者。

(2)综合性大学要求

综合性大学是指理、文、外等学科比较齐全的普通高校。国家教育部所属综合性大学有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等大学,另外还有省属综合性大学。由于综合性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招生专业多,所以,在录取新生时成绩跨度大,专业之间录取情况不去平衡,每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相差有的高达几十分。在录取中按第一志愿生源多的专业录满后,应慎重填写"专业服从分配",这样可提高被录取到所报志愿院校的几率。

(3)理工类院校要求

理工类院校是我国普通高校中专业和招生录取数量、门类最多的一类高校。在理工类院校中,分为理科类和工科类专业。工科类院校与理科院校相比,对考生身体条件或健康状况要求偏高,工科许多专业是不招色弱、色盲考生的。

(4)农、林、水类院校要求

农、林、水类院校在招生录取中较为重视考生专业志愿。随着高校的发展,目前一些农、林、水院校已经全面向综合性大学迈进,专业结构越来越合理。对第一志愿报考农、林、水类院校的考生,只要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一般会一次性地将档案发给院校审阅录取,考生第一志愿选报这类院校,录取率一般高于其他院校,较容易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

(5)财经类院校要求

财经类院校及专业比较热门,录取新生成绩比较高,相关科目侧重于语文、数学、外语。有些"热门"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往往比重点院校分数线还要高。但由于近年的财会、金融、贸易等专业毕业生就业不太理想,这类专业中有些已逐渐由"热"转"冷"。

(6)军事院校(含国防生)要求

军事院校(含国防生)担负着为我国国防现代化培养中、高级专门人才的任务。其招生的特点是:①招生对象是20周岁以下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女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5%,甚至不招女生。②实行提前录取。已被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地方院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仍按地方院校志愿顺序参加录取。③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政审严格。要求考生本人政治思想品德表现良好,同时对考生家庭成员及社会主要关系须进行政治审查。④体检要求严格。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检查,确定考生身体状况是否合格,标准比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更高。

(7) 特殊院校要求

有一些院校培养目标有其特殊性,因而对招生对象的政治条件提出特殊的要求。如军事、公安、政治、海关、国防等涉及国家机密、军事、法律方面的院校或专业,除按普通院校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政审外,在政治态度、组织纪律、思想品德等方卖弄还要达到一定的要求。对于获地区(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院校都非常重视对他们的录取。但作为考生,应结合自身诸方面的条件,不要过高的估计自己,否则,尽管是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也可能落选。在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学生,普通高校都会优先录取,这类考生可选择对思想品德方面要求高一些的院校或专业。

文章标签: # 招生 # 专业 # 录取